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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全球跨境电商的蓬勃发展,跨境电商征税议题成为全球关注热点,越来越多的国家或地区加强跨境电商税收监管,并探索和实践跨境电商征税模式和路径。
英国法律明确规定,所有在线销售商品均须缴纳增值税,一般标准税率达17.5%,优惠税率5%。
俄罗斯联邦海关总署2017年第1861号令规定,自2018年7月1日起,所有邮寄包裹须提供收货人(俄罗斯公民)的个人纳税号及购物网址链接,以检查免税进口商品是否超额,否则包裹将退回给发货人。
日本要求超过1000万日元的跨境电商在国内作书面登记,并委任税务代理人作代理单位。
2019年3月21日,泰国新电商税收法案正式生效,满足条件的业务经营者需缴纳税款。
2019年5月底,土耳其开始对电商产品以及其他邮寄物品征收高达20%的进口关税,并将进口货物的价值上限定为500欧元。
2020年1月1日起,印度尼西亚将跨境电商商品进口税起征数额由每日75美元大幅调低到3美元。
自2021年1月1日起,欧盟执行针对跨境电商商品贸易的增值税 (Value Added Tax,VAT)规范化新法案,其主要措施包括:将“一站式”征税制度扩大到欧盟内部和非欧盟国家卖往欧盟的远程销售活动、取消从非欧盟国家进口到欧盟的低价商品(低于22欧元)进口增值税豁免政策——在欧盟增值税改革中,常规价格区间的产品,无论是在海外仓还是欧盟之外直发,一律均须缴纳进口增值税;当货物销售后,商家可退回增值税,再按销售额缴纳相应的销售税。
随着监管趋严,欲开拓欧洲市场的跨境电商企业增值税合规的重要性愈发凸显;在新冠肺炎疫情当下,相关各国或地区的税收政策也加快调整,跨境电商企业需关注各国增值税政策的变化,为新冠肺炎疫情后的市场复苏做好准备。